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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安全员职责、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9-11-15 】

实验室是学院师生员工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场所,实验室安全关乎到每位师生员工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为了更加扎实建设好教工安全员队伍,加强安全管理的力度和深度,规范安全员的职责、考核与奖惩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教工安全员的主要职责

学院选聘教工担任安全员,具体负责学院安全方面的各项工作。各平台负责人、课题组长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必须确保教工安全员的职责得到充分履行。教工安全员相对固定,有助于对安全岗位工作的整体管理和把握。

教工安全员,要求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、高度的责任心、善于发现和处理实验室安全隐患,并及时上报学院。其主要职责为:

  1. 协助学院做好实验室监督和检查工作;

  2. 协助课题组长(负责人)做好安全教育、培训工作;

  3. 及时参加并反馈各上级部门的安全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;

  4. 做好安全工作日志,每周至少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及卫生情况巡查,并将检查结果以邮件形式上报学院;

  5. 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,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;

  6. 督促做好本室垃圾的分类回收等宣传和监督工作;

  7. 教工安全员在调离平台、课题组前,需要将新任命的安全员,上报学院。

二、教工安全员的考核与奖惩

  1. 每年由学院组织教工安全员进行年度述职汇报,及时对当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,作为教工安全员的考核依据之一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:

    1. 日常的安全评价,如实验室整洁等;

    2. 安全工作日志,及时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;

    3. 参加各级安全会议、安全培训情况;

    4. 实验室安全隐患,整改落实情况;

    5. 平台、课题组违章、受处罚情况;

    6. 对安全工作献言献策、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,完善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;

    7. 对发生重大事故、大事故的,不考虑优秀。

  2. 根据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,奖惩规定如下:

    1. 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计入工作量,纳入教工的年度考核、聘期考核;

    2.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、合格,优秀安全员的比例占人数的10%;

    3. 每年对认真履职且成绩优秀者,设立专项奖教金,给予表彰,等效校奖教金;

    4. 优先推荐教工安全员,参加评奖评优;

    5. 对于不认真履职者,实验室安全委员会将视情况给予惩处。



化学化工学院
(2007年3月制定,2019年4月修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