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设施,掌握灭火器、灭火毯使用方法,了解各类安全保护与急救设施的使用及疏散通道的位置。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好实验服,实验过程中佩戴防护眼镜并合理使用手套,做好安全防护措施。
第二条 离开实验室要注意“五关”:关水、关电、关气、关窗、关门;断水时须关水龙头;禁止在实验室使用明火;注意用电安全、禁止私拉电线,不要在一个电源插座上通过转接头连接过多电器,大型仪器室要做好用电功率配置,制定仪器使用管理办法,定期检查不间断电源和其他用电设备的安全情况。
第三条 建立实验室轮值制度,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,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,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喝。未经许可,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第四条 掌握各种相关药品、材料的特性和取用方法,涉及强还原剂、强氧化剂、剧毒试剂等危险品的实验,须将使用方案报送指导教师同意,配备适当的防护措施方可进行,实验进行过程中禁止擅离岗位。
第五条 指定专人负责化学试剂的管理工作,建立实验室化学试剂的动态使用台账,定期盘查且须实时进行更新。化学试剂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,保持瓶盖密封和清晰明确的标签,不得将试剂存放于敞口容器中;不得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试剂(以2天的用量为存放上限);剧毒药品和易制毒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、领取、使用一定要遵守有关管理制度;学生毕业离校或教师离岗前应清理化学试剂、配制的溶液和制备的样品,做好处理和移交。
第六条 有毒、有害或有异味气体溢出的实验须采用密闭式操作或在通风橱中进行,不得随意把污染气体排放到室内或楼道里。通风橱在使用过程中尽量保持可调玻璃视窗关闭或拉到最低位置,保证人身安全、节能减排和整个通风系统的排风效率。
第七条 按学院规定做好实验废弃物回收工作:空试剂瓶清洗沥干或风干后,在规定时间段内统一放到学院指定回收点;有机溶剂、腐蚀性废液尽量用大桶容器回收,严禁倒入下水道,由物业人员定时上门收集;废药品贴上标签,填写中文名称等内容,在室内妥善存放,待学院通知后统一收集;手套、针筒、实验用纸等废弃物先收集到室内专用实验垃圾桶,然后统一倒入楼道的实验垃圾桶;针头、碎玻璃仪器投入学院指定回收桶;实现生活垃圾和实验垃圾彻底分离。
第八条 使用气体钢瓶时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,建立气体钢瓶台帐。对于有毒、易燃易爆气体的存放点,应安装气体监控报警装置。各种气体钢瓶要轻装轻卸,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气体钢瓶要关紧阀门,防止泄露。做好钢瓶的固定放置,有可能发生反应的气体钢瓶要分开摆放。严禁擅自布置未经安全论证和专业设计的气路。
第九条 接受学校学院及安全卫生监督员的定期安全卫生检查,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
化学化工学院
(2007年3月制定,2019年4月修订)